•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3-22 16:30:26 股吧网页版
信维股份: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22


公告编号:2021-009

证券代码:836447 证券简称:信维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广州信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广州信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4 月 2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35.375%股份的股东王小玲书面提交
的《关于增加广州信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
在 2021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一)《关于提名李超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拟提名李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前述提名的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截至目前,李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王小玲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告编号:2021-009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王小玲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二)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八)审议《公司 2020 年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九)审议《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同意在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提名李超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增加广州信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广州信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