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1
证券代码:836447 证券简称:信维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广州信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4 日上午 10:00——11:00。
预计会期 1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447 信维股份 2020 年 4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刘东栓、赵广群律师。(七)会议地点
广州信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3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六)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3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广州信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4)和《广州信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05)。
(七)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保障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结合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及经营发展情况。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0,000,000.00 元(含税)。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权益分派的有关事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八)审议《关于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具体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业务。(九)审议《公司 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委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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