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9
证券代码:836452 证券简称: 四方博瑞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杭州四方博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 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股权激励;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购其股份的。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购其股份的。
司股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 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计持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 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让给职工。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
司股份的人。 司股份的人。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 公司应当建立股东名册,并将股
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 东名册置备于公司;公司股份在全国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 转让期间,公司应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 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
据。股东名册应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
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三十九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 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 企业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者转移公司
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得以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