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9
证券代码:836452 证券简称:四方博瑞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杭州四方博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2019 年 4 月 30 日
以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务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财会(2019)16 号)相关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相关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相关规定。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和 2019 年 9 月 19 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
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
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
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
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
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
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原因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应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 按照国家
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期末金额分
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列 颁布政策
别 为 788,293.00 元 和 13,389,482.34
示为“应收票据”和“应 要求统一
元,期初金额分别为1,040,000.00元和
收账款” 调整
14,857,212.63元;
按照国家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列示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颁布政策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期末金
分别列示为“应付票据”
要求统一 额0元和4,416,710.35元,期初金额分
和“应付账款”
调整 别为0元和5,290,59……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