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赛威客通信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赛威客通信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深圳市赛威
客通信连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赛威客通信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中文名称:深圳市赛威客通信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龙华祥利路 88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
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如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则,以国家经济发展政策为指导,运
用科学合理的经营观念和管理办法,使公司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满意的收益。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通信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
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票务代理;移动终端设备、手机充值卡、家用电器的销售,
通信设备、电子产品、数码产品、通信产品、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
术开发及销售,网上从事电子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
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房屋租赁;手机的技术开发和销售。许可
经营项目:手机的生产。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有同等权利。
第十六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不存在优先认购权。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本总数为普通股 2000 万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每股面值 1 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于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
份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股东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额(万股) 股份比例(%)
陈石 500 50
刘淑平 50 5
王锋 350 35
深圳市前海吉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 5
深圳威客联盟通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