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3
深圳市赛威客通信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36459 证券简称:赛威客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签署协议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深圳市赛威客通信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以保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股东陈石与吴玉科于 2025 年 7 月 1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对一致行动
方式等内容作出具体约定。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陈石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864,59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9.323%;吴玉科系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645,5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2275%。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陈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40.0495%的表决权。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陈石
乙方:吴玉科
标的公司:深圳市赛威客通信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号:914403007504556378
鉴于甲乙双方系深圳市赛威客通信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为了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同意各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
深圳市赛威客通信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2
一、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赛威客通信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内部规章制度需要由公司股东会(包含股东大会、股东会,以下统称“股东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甲乙应采取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与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监事会的决议;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2、甲乙双方应当在行驶公司股东权利,特别是提案权、表决权之前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以保证顺利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必要时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促使甲乙双方达成采取一致行动的决定;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甲方陈石意见为准。
3、协议双方应当确保按照达成一致行动决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4、本协议双方承诺,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委托、信托等任何方式将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交由第三人行使。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如一方直接或间接增持公司股份的,该方或其控制的企业也应当遵从本协议的一致行动安排。
三、签署协议的影响
深圳市赛威客通信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稳定现有的公司控制结构,降低股权分散可能导致的管理和控制风险,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备查文件
《一致行动人协议》
深圳市赛威客通信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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