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30
东兴证券
关于深圳五洲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兴证券作为深圳五洲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重大亏损
公司 2020 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亏损,2020 年度净利润
-56,704,993.32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弥补亏损为 63,866,021.22
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946,373.83 元;这些事项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鹏盛 A 审 字 [2021] 33 号),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弥补亏损
63,866,021.22 元,公司实收资本 37,800,000 元,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的三
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议案,并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
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鹏盛 A 审字[2021]
33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证券简称或公司全称变更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若公司经营状况不能好转,将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由于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实施风险警示。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由于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五洲无线 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且公司在主办券商多次催促下直至 6 月 30 日披露年报当天才将年报及相关文件提供主办券商进行事前审查,导致主办券商无法充分实施事前审查程序,因此,主办券商无法保证五洲无线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五洲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东兴证券
2021 年 6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