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2-23 15:23:17 股吧网页版
普发动力: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3


证券代码:836468 证券简称:普发动力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普发动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北京普发动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与北京海珀尔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投资框架协议,以人民币 1000 万元认购北京海珀尔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第三十五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
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本次购买的资产为股权,且并未导致公司取得北京海珀尔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控股权,所以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1】第 0222 号),公
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240,143,334.09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 96,822,158.13 元。

经核查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连续购买同一或相关资产的交易累积情况为:购买累计总资产为 1122.5 万元,最终占公司 2020 年度经
审计资产总额的 4.67%,净资产为 1122.5 万元,占 2020 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的 11.59%。累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neeq.com.cn/)公布的《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综上,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但在增资协议签订后,需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六)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 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八) 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自然人

姓名:吴玲

住所:北京市

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关系

(二) 自然人

姓名:查志伟

住所:北京市

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关系
(三) 自然人

姓名:刘英伟

住所:北京市

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关系
(四) 自然人

姓名:曾锰

住所:北京市

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关系
(五)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水木汇德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科苑路 9 号 1 幢四层 030 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科苑路 9 号 1 幢四层 030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查志伟

实际控制人:查志伟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调查;企业管理;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