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836468 证券简称:普发动力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普发动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二)收到民事判决书的日期:2025 年 11 月 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3 月 2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的(2025)黑 01 民终 2557 号民事判决书,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姓名或名称:哈尔滨普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蔚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哈尔滨普发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挂牌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姓名或名称:哈尔滨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恒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哈尔滨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31.954%
3、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哈尔滨三电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远维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重大诉讼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2)、2023 年 12 月 21 日披露的《重大诉讼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2024 年 1 月 3 日披露的《重大诉讼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4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重大
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2025 年 2 月 12 日披露的《重
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及 2025 年 3 月 25 日披露的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进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一审裁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二审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短信
通知,被告提起上诉,经法院审理后,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收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 2025 年 11 月 4 日作出的(2025)
黑 01 民终 2557 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如下: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对普发公司、三电公司与交通集团签订的《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正确,本院予以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通知对方产生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的前提为当事人一方享有解除权,即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已经成就为前提。交通集团以三电公司无初步设计资质,且普发公司未在合同约定的工程总竣工日期内完成所有承包事项为由向普发公司及三电公司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交通集团在其招标公
告中明确要求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普发公司、三电公司已中标案涉项目,案涉项目中已有部分工程经竣工验收,且在 2022 年4 月 12 日交通集团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专项例会中已对普发公司提出的涉及路面硬化、钢结构、预制件涉及进行专业分包予以肯定,故交通集团无权以三电公司无初步设计资质而解除《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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