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6472 证券简称:正辰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正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要求,北京正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 2024 年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17089号)出具的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做出如下专项说明:
一、 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
正辰科技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海南吾同木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账面余额为 3,800,000.00 元。正辰科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无法就合同约定服务的商业实质提供充分的资料,也未提供充分合理的解释,基于我们所获得的信息及已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确认该预付账款的商业合理性,无法判断该余额的恰当性与可收回性以及上述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故对正辰科技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二、 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保留意见出具专项说明,主要原因: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预付账款-海南吾同木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账面余额为
公告编号:2025-011
3,800,000.00 元。公司无法就合同约定服务的商业实质提供充分的资料,也未提供充分合理的解释,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确认该预付账款的商业合理性,无法判断该余额的恰当性与可收回性以及对以及上述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针对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公司已积极采取的措施是公司和海南吾同木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并要求该公司全额退回技术开发费,2024 年已将研发费用全额调整到预付账款。
三、 董事会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北京正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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