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财国盛投资(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
根据 2020 年 4 月 8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 号)的有关安排和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中财国盛投资(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财股份”)的主办券商,认为中财股份因疫情影响
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年报情况属实,并就中财股份延期披露 2019 年
经审计年度报告事项出具本专项意见。
(一)挂牌公司延期披露的具体原因
根据中财股份说明反馈,中财股份注册地为北京市,经营地为北京市和深圳市,其重要客户经营地处于湖北省武汉市疫情重灾区,受此影响,中财股份尚未完成同重要客户就往来款和发出存货的对账工作,中财股份财务报表尚未完成最终编制,审计机构无法通过实施函证等程序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应收账款和存
货等重要科目审计受限,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之前出具审计报告。
(二)挂牌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2020 年 4 月 20 日,中财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中财股份与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证天通”)已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 2019 年度财务报表由中证
天通审计,同时,中财股份 2017 年和 2018 年财务报表审计均由中证天通审计,
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挂牌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财股份的说明反馈,中证天通委派中财股份年报审计组于 2020 年 1
月开始对中财股份实施现场审计。中财股份为中证天通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合与支持审计工作的开展。目前不存在会计师与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
意见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当前尚未完成同重要客户就往来款和发出存货的对账工作,中财股份财务报表未完成最终编制。
中财股份 2019 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预计披露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23 日。
为尽快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中财股份正积极同客户进行沟通和对账,并同审计人员及重要客户进行必要的沟通。
(四)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中财股份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高度重视年度报告的审查及披露工作。
在日常督导过程中反复向挂牌公司强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及时传达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全国股转公司的各项相关制度及通知要求,并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要求督促挂牌公司参加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的相关培训。同时,主办券商也根据日常督导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新三板改革以及年度报告披露知识的相关培训。
自疫情发生以来,中信建投证券高度关注疫情对中财股份生产经营以及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的影响,通过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沟通年度报告编制进展,指导并督促中财股份及时披露年度报告。同时,中信建投证券也与中证天通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的进展。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财国盛投资(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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