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6477 证券简称:元延医药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北京元延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元延医药科技股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元延医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
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 (以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和其他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取发起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设立方式由北京元延医药科技股份有 取发起设立方式由北京元延医药科技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北京市工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北京经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登记注册,取得 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
营业执照。 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688370156H。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
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
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事会秘书。 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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