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0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36479 证券简称:泰源环保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宜兴市新庄街道工业集中区新北路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10 日以通过邮件、电
话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纯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增资入股方式对四川汇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14
根据江苏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获取稳定投资回报,公司拟增资入股四川汇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沧环保”),投资金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增资前汇沧环保注册资本为 600 万元,四川繁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繁鹏环保”)持有其 100%股权;增资后汇沧环保注册资本变更为 3600 万元,其中公司持有其 83.33%股权,繁鹏环保持有其 16.67%股权。汇沧环保将开展压裂返排液回用处理及油气田水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保证投资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拟与繁鹏环保、汇沧环保签署《增资入股协议书》。
《增资入股协议书》核心条款如下:
1、工商登记:汇沧环保将于公司全部增资款到账后 3 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股权回购:
(1)繁鹏环保应于项目正式投产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始支付股权回购款,以3000 万元总价款回购公司所持汇沧环保 67.33%的股权;
(2)回购款支付方式为:项目正式投产后 3 个月起,每月支付 60 万元,共
计支付 12 个月,剩余 2280 万元在 12 个月后的次月一次性全部付清。
3、治理结构:
(1)增资完成后至回购完成前,汇沧环保的日常经营管理由繁鹏环保负责,公司有权派驻 1 名监事和 1 名出纳。
(2)为保障资金安全,汇沧环保的银行账户 U 盾将由公司与繁鹏环保共同保管,财务印鉴章由公司保管,确保资金支付须经双方同意。
4、项目投产要求:自公司增资款全额到账之日起 6 个月内,汇沧环保应完成项目建设并达到投产条件。
5、违约责任:若繁鹏环保未按约支付任何一期回购款,公司有权要求其立即支付全部未付回购款并承担逾期利息;若项目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投产,繁鹏环保的回购义务将在公司投资款全额到账之日起第 10 个月触发。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5-014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 江苏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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