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9-05
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18
证券代码:836487 证券简称:东硕环保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拟向兴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山支行申请人民币叁佰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用于购买原材料等日常经营周转,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期限最终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业钢陈漫漫为该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为陈业钢陈漫漫自愿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以上担保最终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上述实际控制人陈业钢陈漫漫提供的担保属于关联担保,均在预计的 2017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具体请见《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已经过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商业贷款,因此本议案由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18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7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拟向兴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三、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流动资金借款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需要,通过银行融资的方式为公司自身发展补充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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