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18
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21
证券代码:836487 证券简称:东硕环保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月 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了临时公告《2017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 2018-020)。经核对后,由于工作人
员疏漏,现对《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进行更正。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内容如下:
更正前: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6,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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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未
获通过。
1.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78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0%;反对股数 39,22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7.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4. 根据《公司章程》第六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应当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因此,《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未获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此次股东大会结束后,由董事会重新拟定《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并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后,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上述修改,具体详见公司更正后的《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18-020)。除上述更正内容外,《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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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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