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21
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29
证券代码:836487 证券简称:东硕环保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证券简称:东硕环保
3.证券代码:836487
4.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20号1109室
5.联系电话:021-31269579
6.法定代表人:陈业钢
7.董事会秘书:李娟芬
二、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
为有效激励公司骨干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
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29
《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激励方案。
二、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原则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员工利益有机结合的原则,激励与制约相结合的原则。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公司股东大会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负责审议批准股权激励平台上海柏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柏醇”)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激励对象范围。公司董事会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制定具体的股权激励计划并拟定被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须对被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五、股权激励的载体及实现方式
1、载体:上海柏醇作为公司股权激励平台。
2、激励实现方式:激励对象通过受让取得上海柏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柏醇”)的合伙份额从而间接持有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29
六、本次激励实施具体方案
1、激励价格:依据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9元为基础,确定本激励计划价格1.9元/股,对应上海柏醇的每一份出资份额为1.47元。
2、激励数量:本次计划授予46万股。
3、资金来源:由激励对象以其个人拥有的合法资金向陈业钢支付转让款。公司不为其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七、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转让上海柏 间接持有
转让方 受让方 职务 醇的出资额 转让上海柏 转让价款 东硕环保
(万元) 醇出资比例 (万元) 的股数
(万股)
刘涛 设计副总监 7.758 2.3554% 11.4 6
曾志军 销售经理 7.758 2.3554% 11.4 6
钱大鹏 项目工程师 3.879 1.1777% 5.7 3
于一鸣 人事专员 1.293 0.3926% 1.9 1
胡科炫 工程副总监 3.879 1.1777% 5.7 3
陈业钢 杨子荣 工艺副总监 3.879 1.1777% 5.7 3
章 萍 采购经理 7.111 2.1591% 10.45 5.5
黄雪峰 销售副总监 6.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