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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01 17:39:52 股吧网页版
天工科股: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关于马鞍山市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1-01


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

关于马鞍山市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实
施情况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九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释义...... 1
第二部分 正文...... 6

一、本次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 6

二、本次重组方案的批准与授权...... 7

三、本次重组的实施情况......10

四、信息披露 ......11

五、本次重组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11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情况......11

七、本次重组相关协议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13

八、本次重组完成后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13

九、结论意见 ......14
第三部分 结尾......15

第一部分 释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公司、天工科股、公众公司、 指 马鞍山市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股份公司
格林环保、目标公司、标 指 马鞍山格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公司

合计持有格林环保 100%股份的 26 名自然人:李书会、
转让方、资产出售方、交 姜立新、万芬、于江、孙莉、汪和平、杜进军、毛星
易对方 指 蕴、汪再青、曹铁峰、吴力忠、李和宝、梁锋、李力、
王晓峰、汤复华、邹忠良、冀乔、裴建飞、寿铉纪、
刘远志、曹国旗、赵松年、洪伏珍、陈之功、马世珍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马鞍山格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股份

本次交易 指 马鞍山市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认购协议》 指 天工科股与资产出售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马鞍山市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股份发行
《重大资产重组协议》 指 方、资产购买方)与李书会等 26 名自然人(作为股
份认购方、资产出售方)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
资产重组协议》

评估基准日 指 2018 年 5 月 31 日

独立财务顾问/联讯证券 指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兴业 指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重组报告书》 指 《马鞍山市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关于马鞍山市天工科技股
本法律意见书 指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
重组之法律意见书》

中兴华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8]
《审计报告》 指 450036 号《马鞍山市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财
务报表审计报告》

中兴华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中兴华专字(2018)
《专项审计报告》 指 第 450138 号《马鞍山格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
项审计报告书》

天健兴业于2018年8月28日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8)
《评估报告》/《资产评估 指 第0445号《马鞍山市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
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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