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7
证券代码:836504 证券简称:博迅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3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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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150 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88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404 人;
(6)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25,333.6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94,885.1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48,905.87 万元;
(7)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36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52,190.02 万
元,与本公司同行业的审计客户 6 家。
2、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情况
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鉴证报告客观、公正、公允。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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