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4-20 17:55:43 股吧网页版
泉舜纸塑: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0



公告编号:2022-007

证券代码:836508 证券简称:泉舜纸塑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厦门泉舜纸塑容器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刘宏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第六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之日起

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自 2022 年 4 月 18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

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刘宏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第六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之日

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自 2022 年 4 月 18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

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叶淑卿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第六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之日

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自 2022 年 4 月 18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

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董事会秘书刘宏伟联系方式:18965806120,3284245378@qq.com。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刘宏伟先生,1976 年 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5 年

至 1999 就读于哈尔滨工程大学工业经济专业;1999 年 8 月至 2002 年 8 月就职于北汽

公告编号:2022-007

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战略规划部主任科员、部长;2002 年至 2004 年就读于华

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2005 年 1 月至 2007 年 6 月就职于武汉新华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任副总经理;2007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就职于泉舜集团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部经理;

2010 年 6 月至 2015 年 8 月就职于厦门泉舜纸塑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 2019 年 7 月就职于楚商(武汉)投资有限公司(楚商集团),任行政副总裁;

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8 月就职于湖北华商智联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19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1 月就职于禹洲集团,历任集团人力中心副总经理,地产福州

公司助理总经理。2021 年 12 月至今,自由职业者。

叶淑卿女士,1986 年 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

计师。2009 年 7 月毕业于厦门理工学院。2009 年 11 月至 2010 年 9 月就职于厦门艾肯

飞工贸有限公司任会计;2010 年 10 月至 2014 年 3 月就职于厦门姚明织带饰品有限公

司任会计;2014 年 4 月至 2018 年 3 月就职于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任会计;2018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厦门泉舜纸塑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为正常的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厦门泉舜纸塑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厦门泉舜纸塑容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