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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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星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主办券商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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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
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
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
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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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所决定,特提
示投资者应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或可能出现的风险予以关注:
一、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
2011 年 5 月,来罡、 张友宏、 张振英、 邓峰、 罗仙林共同出资设立有限
公司,由于股权比较分散,有关公司日常经营的重大事项都由五人共同决定,
五人共同控制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因部分股东个人精力有限及投资策
略的变化,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股东邓峰、罗仙林、张振英、张友
宏分别将其持有的 10 万元股权、 20 万元股权、 15 万元股权、 15 万元股权转
让给来罡。 通过受让原股东股权, 来罡持股比例达到 85%,成为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虽然来罡在 2015 年 5 月、 6 月对外进行了股权转让, 2015 年 6 月
有限公司增资进一步稀释了其股权比例,但此期间,来罡一直为有限公司第
一大股东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且新进投资者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来
罡仍为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由来罡、 张友宏、 张振英、 邓峰、 罗仙林五人变更为来罡一人。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虽然发生变更,但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公司业务经
营、公司治理、董监高未发生较大变动,公司主要客户变动为行业正常现象,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增长较快,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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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2015 年 6 月,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推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
2015 年 8 月,公司参与设立深圳市艺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66%; 2015
年 8 月,参与设立杭州推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股 30%; 2015 年 10 月,
子公司北京推智收购北京佰鼎聚众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股 80%。子公
司和参股公司数量的增加,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虽然
通过股份制改制, 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
和内部控制体系,并且针对内部控制中的不足已经采取积极的改进措施,但
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尚缺乏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管理的经验, 公司未来经营
中存在因公司治理不善或内部控制未能有效执行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
风险。
三、 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7 月公司向销售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合
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6.94%、 50.62%、 50.63%,其主要客户浙江
广播电视集团报告期内的占比 42.91%、 15.08%、 11.93%,虽然近年来公司积
极开拓新客户,对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等主要客户的销售比重有所下降,但如
果未来公司发生主要客户流失,或客户需求发生较大不利波动的情况,将可
能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 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7 月公司向采购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
合计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73.09%、 56.67%、 44.48%,虽然近年来公
司不断拓展业务渠道, 增加合作供应商,对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重有所下降,
且与供应商多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但由于主要供应商多为掌握渠道资源或重
要技术资源, 如果未来供应商发生较大不利波动的情况,将可能对公司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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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 市场竞争风险
数字营销,尤其是社会化营销,处于发展初期,竞争格局分散,延续了
传统营销发展初期“大市场、小公司”的格局,市场份额较为分散, 而且运营
网络广告公司没有政策牌照限制,目前处于一种完全竞争状态。虽然公司目
前处于细分行业的领导者地位,但随着市场被不断挖掘,市场的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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