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2
证券代码:836518 证券简称:中宝药业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13:30。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汪丰、王皓律师。
(七) 会议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泗陈公路3388弄东方索菲特大酒店会议室
一、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编写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编写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将编制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以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公司2018年审计工作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完成,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天职业字[2019]17474号),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编号为:天职业字[2019]17488号),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将编制的《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着谨慎原则,以经审计的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2019年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17474号《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130,991.64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928,702.33元,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经营发展的
实际情况,公司决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九)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8年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符合审计机构独立性的要求,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财务审计中介机构。
(十)审议《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2日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http://www.neeq.cc)披露的《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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