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4
证券代码:836523 证券简称:航泰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陕西航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16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杜磊
6.会议列席人员:薛新婵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以担保、抵押、信用、项目贷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预计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不包括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前的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项目融资、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等。
公司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额,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贷款利率等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在办理授信过程中,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用担保、担保公司担保、用公司资产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用公司资产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抵押担保等;也可以在征得第三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在内的第三方为公司办理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或反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担保方式)。
上述授信及续贷业务事项自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实施不必再另行提请股东大会审批,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应收账款保理、固定资产融资租赁等融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上(www.neeq.com.cn)发布的《陕西航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 年,公司拟向关联方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斯莱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销售矿用安全系列产品及服务,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根据现行有效《公司章程》“第 101 条,挂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124,643,998.24 元,经审计总资产 5%为 6,232,199.91 元,本次关联交预计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达到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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