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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2 16:18:41 股吧网页版
百诺医药: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836534 证券简称:百诺医药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第二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和《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三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

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各项具体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

人行使,并不得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其他职权,对于涉及重大业务和事项的,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除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其他一位或多位董事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董事会的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第六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超出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

项,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条 董事会对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

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节 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及程序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总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对外投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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