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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6-15 15:15:33 股吧网页版
法兰智联:方正承销保荐关于深圳市法兰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5



方正承销保荐

关于深圳市法兰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方正承销保荐作为深圳市法兰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新增失信信息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发现公司新增如下失信信息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深圳市法兰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 0112 民初 11179 号

立案时间: 2020 年 3 月 9 日

案号: (2020)粤 0112 执 2729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9)粤 0112 民初 11179 号:需支付款项

135,361.63 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2、公司未及时披露年报延期披露进展公告

公司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延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预计披露

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号)的规定,挂牌公司延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期间,应当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

一次进展公告。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2020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

无法按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2020-019),

虽经主办券商督促,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对 2020 年 5 月 27 日至本公

告披露日期间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及编制工作的最新情况披露进展公告。

3、公司无法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鉴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均已离职,且公司尚未安排相关人员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及进行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公司存在无法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新增失信信息对公司的声誉、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未能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可能存在被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

若公司无法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之前(含 2020 年 6 月 30 日)披露 2019 年

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给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空缺期间,公司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并在三个月内确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人选,公司指定代行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主办券商已多次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实际控制人沟通 2019 年度报告披露及前述临时公告披露事宜,但

仍未收到任何披露文件。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并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失信查询截图

方正承销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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