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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8 17:26:29 股吧网页版
广奕电子: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8


证券代码:836545 证券简称:广奕电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广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11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王作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7,222,529 股,占公司股本的 18.056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盖文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曹日勤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赞博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曹志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曹志超,男,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1 年毕
业于西南石油大学,取得机电一体化专业专科学位。2011 年 5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职
于中国核工业集团二三建设有限公司;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职于上海来亿代
理记账有限公司;2017 年 5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职于上海甫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至今,任职于上海广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二)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11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高万智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胡海涛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董事均具备任职资格。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换届属于正常换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相关风险揭示

(一)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王作义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上海广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王作义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规定。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王作义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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