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07 20:37:02 股吧网页版
无锡晶海: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07


证券代码:836547 证券简称: 无锡晶海 公告编号:2025-118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 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原料药(异亮氨酸、缬氨酸、亮氨 围:原料药(异亮氨酸、缬氨酸、亮氨 酸、丝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谷氨 酸、丝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谷氨 酸、盐酸精氨酸、脯氨酸、醋酸赖氨酸、 酸、盐酸精氨酸、脯氨酸、醋酸赖氨酸、 色氨酸、酪氨酸、盐酸半胱氨酸、精氨 色氨酸、酪氨酸、盐酸半胱氨酸、精氨 酸)、氨基酸原料的生产、销售及技术 酸)、氨基酸原料的生产、销售及技术 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凭有效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经营 (凭有效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经营 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 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 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 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 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 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 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 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和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司经营和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 目:食品添加剂生产;药品生产(不含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 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除 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依法批准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食品添加剂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
研发(除依法批准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百三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 第一百三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 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邮件、 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邮件、 传真、电话方式;通知时限为:提前 2 传真、电话方式;通知时限为:提前 2
日(不包括会议当日)。 日(不包括会议当日)。经全体董事书
面同意,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期限
可以豁免。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订以市行政审批中心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 修订原因

鉴于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晶海”)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晶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泓科技”),被合并全资子公司相关业务整合至无锡晶海,故将晶泓科技
的经营范围增加至公司营业范围中,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并于 2
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现就前述经营范围调整事项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三、 备查文件

1、《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