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12
证券代码:836548 证券简称:玉洋股份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大连玉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志洋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6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召集人及主持人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连玉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1,902,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4%。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大连金殿水产有限公司向庄
河汇通村镇银行昌盛支行借款壹仟陆佰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大连金殿水产有限公司向庄河汇通村镇银行昌盛支行申请人民币16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延续两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02,2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于志洋、王晶波应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出席股东大会的享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王晶波借款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王晶波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499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关联方向银行续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02,2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于志洋、王晶波应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出席股东大会的享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关联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子公司大连明胜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王晶波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499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02,2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于志洋、王晶波应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出席股东大会的享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子公司大连金殿水产有限公司为公司庄河
汇通村镇银行昌盛支行借款伍佰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1.议案内容:
参股子公司大连金殿水产有限公司为公司向庄河汇通村镇银行昌盛支行申请人民币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延续两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02,2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