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14
公告编号:2021-001
证券代码:836550 证券简称:凯诗风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凯诗风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书
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园市监案字(2020)Z03 号
收到日期:2020 年 10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10 月 27 日
作出主体:其他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凯诗风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产品质 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 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的规 定。
公告编号:2021-001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的一次性防护口罩,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7482元;
2.没收违法所得471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7953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整改生产和品检流程,并加强了供应商管理,并已向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缴纳了本次处罚款。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工作正常,本次行政处罚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1-001
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责成产品部门制定相关整改措施。
(二)整改情况
公司对口罩生产严格把好质量关,制定了严格的生产和质检流程。对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并销毁。公司已向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缴纳了本次处罚款。
五、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园市监案字(2020) Z03 号
凯诗风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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