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36556 证券简称:威龙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威龙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
全文以“种类”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类别”表述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人。 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
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股东可以起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公司可以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通 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 方式解决,应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解决,应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讼。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的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以及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的规 规章以及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并经相 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并经相关批准(如需),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关批准(如需),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以及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规定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其他方式。 以及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规定的
其他方式。
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年内不得转让。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年内不得转让。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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