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36569 证券简称:中燕传媒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中燕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中燕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北京中燕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有
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中
燕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依法履
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本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保障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本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为董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 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
上的关联交易;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
(十七)审议除需由股东大会批准以外的担保事项;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对外投资、收购及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超过授权的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对外投资、购买、出售资产及其他交易事项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
计算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的。
(二)对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的对外转让及使用权的许可公司在对本公司享有所有权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进行对外转让或使用权许可时,应提交董事会讨论,并由董事会作出决议。
(三)对外捐赠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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