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836575 证券简称:绿邦作物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山东绿邦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章程》中所有“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其他修订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章程。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符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
定情形的除外。
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加资本: 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他方式。
第十九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