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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0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捷思锐: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02


证券代码:836581 证券简称:捷思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增强公司实力,促进公司在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应用业务领域的深度发展,公司拟整合上下游产业链资源,与自然人万志洋、罗勇刚、郑华俊、王勤云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迈格康(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格康”),注册地为深圳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迈格康 30%的股权,自然人万志洋、罗勇刚、郑华俊、王勤云分别持有迈格康 18.80%、18.00%、16.60%、16.60%的股权。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需要在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拟设立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等均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结果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6,155.28 万元,期末
净资产为 9,533.06 万元。公司本次拟投资金额为 300.00 万元,未达到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同类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上述投资额度系董事长投资决策权限范围内,董事长做出投资决定。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设立合资子公司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
业务。
(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
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万志洋

住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日峰镇粮贸巷 10 号

2. 自然人

姓名:罗勇刚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崂山路 644 弄 30 号 404 室

3. 自然人

姓名:郑华俊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君尧村 66 号

4. 自然人

姓名:王勤云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春树三街 2 号 1605 房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公司将授权合资公司拥有集群通运营系统全套软件技术的使用权,并提供为期一年的技术支持服务,以此作为对价,由自然人股东郑华俊和王勤云出资300 万元人民币作为本公司的货币出资。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迈格康(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设计和销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等。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北京捷思锐科技 300 万元 货币 认缴 30%
股份有限公司

万志洋 188 万元 货币 认缴 18.8%

罗勇刚 180 万元 货币 认缴 18%

郑华俊 166 万元 货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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