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16
证券代码:836583 证券简称:ST 海润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海润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海润影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4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583 ST 海润 2021 年 5 月 3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连纵恒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五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北京海润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北京海润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1)及《北京海润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2)。
(二)审议《关于北京海润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刘燕铭代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三)审议《关于北京海润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刘保合代表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北京海润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五)审议《关于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审计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海润影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1-007)。
(六)审议《关于北京海润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
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515,108.98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
配利润为-149,186,539.67 元。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2020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七)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 2020 年度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审议《关于北京海润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九)审议《关于北京海润影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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