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6584 证券简称:六智信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六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六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管理北京六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合理,提高民主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由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
第三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 《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四)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财务总监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能善任、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部门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其任职期间不得担任监事。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
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审议高级经理人员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
向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明(如适用)。
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候选人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提名人应当撤销。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
当提交书面辞任报告,不得通过辞任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自辞任报告送达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时生效。
除上述规定外,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具体程序与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发生本规则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
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离职。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挂牌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职
业经历和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公司应当自相关决议通过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将最新资料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
第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挂牌时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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