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15
公告编号:2018-040
证券代码:836591 证券简称:东联旅游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内蒙古东联旅游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
公告[2016]63号)等相关规定,内蒙古东联旅游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股票发行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东联旅游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
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于2017年4月17日,由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2017年5月23日,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编号为天职业字
公告编号:2018-040
[2017]12223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证。
2017年7月1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内蒙古东联旅游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4133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蒙古东联旅游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东联旅游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以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说明
2017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拟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17年4月13日,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园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已有的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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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关于内蒙古东联旅游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取得股转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结余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3,000.00万元,根据股票发行方案约定,该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购买旅游产业链上的娱乐项目(包括购买交通、娱乐设备及相应配套的基础建设、膜结构建设等)、偿还向非关联方自然人的借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63,289.14元,累计转账手续费48.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943,109.67元,用于购买旅游产业链上的娱乐项目(包括购买交通、娱乐设备及相应配套的基础建设、膜结构建设等)、偿还向非关联方自然人的借款,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120,179.4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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