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836597 证券简称:三尚传媒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东阳三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事规则于2025年11月21日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东阳三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阳三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程序和行为,确保公司监事会公平、公正、高效运作和有效履行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及《东阳三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监事及监事会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应
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第四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一人。监事会成员应
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监事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提出罢免的建议。
第六条 监事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行为,已经或者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予以纠正。
第七条 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监事会应明确说明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是否合理,是否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
(四)关联交易是否公平,是否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或者公司报告期利润实现数较利润预测数低【20%】以上或较利润预测数高【20%】以上的,监事会应就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说明出具明确意见。
第八条 公司应为监事与监事会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及业务活动经费。
第九条 如因监事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监事的辞
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监事会应当尽快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选举监事填补因监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监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监事以及余任监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第十条 监事会议事方式包括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形式。
第十一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
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
第十二条 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监事会主席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
监事会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上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财务违规操作、财务会计信息失真,要求公司予以改正但公司不予改正时;
(五)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出现违法、违规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要求董事会采取措施但不予采纳时;
(六)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但实际上拒绝执行时;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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