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6
公告编号:2024-039
证券代码:836602 证券简称:中海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市中海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中海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公司 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 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 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与 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 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指引第 6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 15 名激励对象进行股权 激励,以增发的本公司股票作为标的的股票来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售出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3,300,000 股,授予价格为 5.5 元/股。
公告编号:2024-039
三、 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原因
根据《监管指引第 6 号》的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挂牌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有获授权益条件的应当
在条件成就后 60 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挂牌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
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自公 告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最新的战略规划,公司决定终止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
四、 已授予权益的注销安排
截至目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尚未实施,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实际授 出,激励对象均未实际获得限制性股票,不涉及已授予权益的注销事项。
五、 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截至目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尚未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尚未实施,所 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实际授出,激励对象均未实际获得限制性股票。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终止已与激励对象协商一致,不涉及违约赔付问题,公司将退回激 励对象先前已缴的拟认购款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
六、 备查文件
《深圳市中海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中海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中海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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