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海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意见
深圳市中海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通”或“公司”),证券
简称:中海通,证券代码:836602。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
券”或“主办券商”)与中海通于 2023 年 3 月 9 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
督导协议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3月 21 日出
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以下简称“无异议函”),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由兴业证券承接中海通的主办券商工作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拟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
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兴业证券对中海通本次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履行了核查程序,并就其合法合规性出具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本次终止股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监管指引第 6 号》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2024 年 7 月 9 日,中海通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及《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20)、《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2024 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及《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公司拟向 15 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以进行股权激励,本计划拟授出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00,000 股,授予价格为 5.50元/股。
2024年 7月 10日至 2024 年 7月 19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公告、公司网站
公示栏,在公司内部就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间,挂牌公司全体员工未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2024年 7 月 22 日,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26)。
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当日披露了《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024 年 7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公
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由 2024 年 7 月 27 日延期到
2024 年 7 月 31 日。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述议案,并于 2024年 8月 2日披露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024 年 8 月 2 日,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反馈意见及格式要求,公司对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当日披露了《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31)。
(二)本次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根据《监管指引第 6 号》的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挂牌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有获授权益条件的应当在条件成就后 60 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挂牌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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