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9
公告编号:2020-031
证券代码:836608 证券简称:帝通新材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0 年 5 月 28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0 年 5 月 18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杏坛支行
负责人:陈厚廷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罗永东、梁国林,广东宝言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麦鹤远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被告二:
姓名:麦鹤远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被告三: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盈通实业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31
法定代表人:麦鹤远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被告四:
名称:广东盈合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麦球连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被告五:
姓名:麦鹤瀛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被告六:
姓名:麦礼添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被告七:
姓名:谭群段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被告八:
名称:广东全盈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麦礼添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被告一)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杏
坛支行(原告)签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44010120180016622),约定原告向被告全额提供一般流动资金借款 1,450.00万元,麦鹤远、佛山市顺德区盈通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盈合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麦鹤瀛、麦礼添、谭群段、广东全盈物流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原告依约向公司发放贷款,公司未依约偿还全部款项。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公告编号:2020-031
原告要求法院判令公司偿还所欠借款本息共计 14,525,099.48 元,其中包括:
本金 14,098,733.92 元、罚息 421,631.16 元、复利 4,734.40 元(罚息暂计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为 421,631.16 元,后续罚息以 14,098,733.92 元为基数,按照合同借
款年利率基础上上浮 50.00%,从 2020 年 4 月 21 日起计至清偿完毕之日止;复
利暂计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为 4,734.40 元,后续复利以每月 20 日所产生的罚息
为基数,按照合同借款年利率基础上上浮 50%,从 2020 年 4 月 21 日起计至清偿
完毕之日止)。
(五)案件进展情况:
广州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定于 2020 年 7月 15 日 14 时 30 分在佛山市顺
德区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针对此次诉讼事项已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五、备查文件目录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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