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36610 证券简称:铠甲网络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厦门铠甲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
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 17 号号“关于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
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执行解释 17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
及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
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修订及颁布的公告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公告编号:2025-010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5-010
一、《厦门铠甲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铠甲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厦门铠甲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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