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河南强宏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
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报字【2025】第0040号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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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强宏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的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报字【2025】第 0040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河南强宏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宏科技公
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持续经营重
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名国成审字[2025]第 1464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强宏科技公司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为 13,240,228.69 元,其中累计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36,259,006.68 元,股本总额为 34,875,000.00 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股本总额。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强宏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
(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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