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19
证券代码:836617 证券简称:软岛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重庆软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以现场方式召开,无特殊说明事项。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0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617 软岛科技 2022 年 4 月 2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 156 号重庆天地 B 栋 4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控制度要求,为反映总结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工作情况,为 2022 年工作做好规划,现特编制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控制度要求,为反映总结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工作情况,为 2022 年工作做好规划,现特编制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控制度要求,为反映公司 2021 年经营状况及其他重要事项,现特编制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控制度要求,为总结公司 2021 年财务决算情况,现特编制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控制度要求,为做好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现特编制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控制度要求,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年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为:大华审字[2022]002102 号)。
(七)审议《关于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21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八)审议《关于续聘 2022 年审计机构》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华”),具体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大华在 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九)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