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4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6619 证券简称:显鸿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我们作为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经届满,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公司董事长,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总监、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1.公司董事长选举程序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选举或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经对上述人员履历等资料的认真核查,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担任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
综上,我认为:同意选举吴葵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吴葵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志勇先生、李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续聘何健民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监,聘任孔小恬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聘任陈媛女士为财务负责人。
公告编号:2025-011
二、备查文件
《邹海燕、方吉鑫、杨栎洁关于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邹海燕、方吉鑫、杨栎洁
2025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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