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36619 证券简称:显鸿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违规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东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400000003-2020 年深东(高保)2118 号),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显鸿海若新标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鸿
海若”)自 2020 年 5 月 25 日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期间,最高余额人民币 300 万
元的借款合同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400000003-2023 年(东门)230914),合同约
定公司为显鸿海若自 2023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9 年 10 月 10 日期间,最高余额人
民币 500 万元的借款合同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违规担保进展情况
(一)履行补充审议及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追认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追认)》(公告编号:2024-033)。
(二)实际履行情况
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东支行签订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目前,其项下《经营快贷借款合同》已全部归还,借
公告编号:2025-032
款合同已履行完毕,公司对显鸿海若的担保义务已解除。
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订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目前,其项下《经营快贷借款合同》已全部归还,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公司对显鸿海若的担保义务已解除。
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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