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湘财证券
关于广东新圆沉香股份有限公司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及信息披
露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湘财证券作为广东新圆沉香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审计机构对 2024 年财务报告出具非标 是
准审计意见
2 生产经营 其他(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 是
三分之一)
3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4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审计机构对 2024 年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根据赣州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赣联会师审字[2025]第 25115 号审计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相关审计意见如下: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新圆沉香连
续多年亏损,2024 年度合并净利润为 -15,082,439.62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未分配利润为-61,468,161.33 元;已超过股本 87,000,000.00
元的三分之一。2024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971.20 元。新圆
沉香已拟定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的改善经营状况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经赣州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新圆沉香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146.82 万元,已超过股本 8,700.00 万元的三分之一。
3、公司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新圆沉香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 10:00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会。主办券商已多次督促新圆沉香按时披露相关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仍未披露《2023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及《2023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也未向主办券商提供相关会议资料。
根据新圆沉香 2023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公司定于 2023 年 7 月 22 日 10:00 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会。主办券商已多次督促新圆沉香按时披露相关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仍未披露《2022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及《2022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也未向主办券商提供相关会议资料。
4、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 至 本 公 告 披 露 日 , 经 查 询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公示信息,公司未披露的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等被纳入执行人情况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代)林建环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件,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邓志海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监事蔡来弟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临时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披
露相关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主办券商提供上述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相关材料,主办券商无法进一步获取更多详细信息和进展情
况。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以上情况将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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