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7 17:22:20 股吧网页版
新圆沉香: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7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836624 证券简称:新圆沉香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广东新圆沉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收到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情况

广东新圆沉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圆沉香”)于2026年3月17日收到主办券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出具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广东新圆沉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二、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湘财证券作为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向公司提供持续督导服务,双方于2015年11月16日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圆沉香已累计7年未按协议约定向湘财证券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湘财证券已分别于2025年8月4日、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30日向新圆沉香发送了三次《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圆沉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费用的催告函》,要求公司及时支付拖欠的督导费,并提示了相关风险。三次催告后,新圆沉香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超过三个月。
鉴于此,湘财证券正式通知公司,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规定,解除与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上述事项将于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生效。在湘财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

公告编号:2026-001

规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如公司对湘财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存在异议的,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湘财证券提出书面异议。

三、尚未支付的原因

公司经营面临困境,资金紧张。

四、对公司的影响

湘财证券将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申请。湘财证券与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在湘财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公司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广东新圆沉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广东新圆沉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