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6
公告编号:2024-058
证券代码:836625 证券简称:宝艺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宝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宝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核查,现就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针对《关于 2025 年度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目的在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以期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针对《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对于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告编号:2024-058
公司在对《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针对《关于更正<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更正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是合理的,更正后的报告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宝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钱静、朱建霞、徐其干
202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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