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3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36632 证券简称:ST 智乐园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深圳市智乐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4 年 12 月 3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1 月 25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市智乐园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主体
有限公司
林曦 董监高 董事长、总经理
吴芬怡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董事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30
(一)违法违规事实:
深圳市智乐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4 年中期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下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
时任董事长林曦、时任董事会秘书吴芬怡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市智乐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林曦、吴芬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35 号)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市智乐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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