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1-19
公告编号:2018-001
证券代码:836651 证券简称:正迪科技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广东正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正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并于2016年2月29日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2017年12月公司因战略发展的需要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经审核后于2018年1月18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此函出具之日起,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自挂牌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部门规章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台的业务规则,全面修订并完善了公司治理、内控方面的规则、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规范运作。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业务指南(试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
公告编号:2018-001
自承接持续督导以来,广发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秉承专业服务精神,为公司提供了业务、运营、治理结构方面的规范建议,认真履行督导义务,对公司信息披露审慎核查,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公司对广发证券对公司在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给予的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公司的发展战略需要,经与广发证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与广发证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广东正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与英大证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广东正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正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协议》。上述协议自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接收材料或者反馈回复意见后五个转让日内未提出异议,并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正式生效。后续由英大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出具的《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相关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
公告编号:2018-001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影响和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的股价产生任何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正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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