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10-25 18:49:00 股吧网页版
实力文化:回购方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0-25



证券代码:836653 证券简称:实力文化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北京实力电传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回购办法》”)、《关于规范挂牌公司股份回购业务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实力电传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由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本次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回购股份的方式

在股东大会批准股份回购方案后,根据《回购办法》规定申请设立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采用要约回购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股份回购面向全体股东,不存在潜在回购对象,也未与特定股东就回购股份事宜进行先沟通 。亦不存在回购导致“明股实债”的情况。

三、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每股 4.44 元(含 4.44 元),符合《回购办法》中规定的要约回购应当以固定价格实

施的规则。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公司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1.54

元。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11,359.38 万元、12,196.19 万元,归属于挂

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904.07 万元、1,127.44 万元。公司近两年持续盈利,截至目前,

公司股价为 5.71 元/股,但是该股价为公司 2019 年 2 月份收盘价格,从 2019 年 3 月 1 日至今

公司再无股票成交,因此上述价格不能反映市场公允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低于市场成交价格,高于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合理,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四、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本次预计拟回购的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不超过 10%,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9,007,200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3,999.20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五、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999.20 万元,需交纳保证金 799.84 万元,具

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

十二个月。 要约期限为自回购要约代码披露的次一转让日起 30 个自然日。要约期限届满,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超出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的,挂牌公司应当按照相同比例回购股东预受的股份;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不足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的,挂牌公司应当全部回购股东预受的股份。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挂牌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转让日内;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